7月26日,市统计局结合社区“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宝德社区开展了“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做践行文明示范表率”宣传活动,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宣传。
活动中,与会党员志愿者首先集体学习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学习了解到《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游等7个方面,对经常发生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55种不文明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有效弥补了促进临沂文明的空白,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学习完文明条例后,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广场向社区居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并仔细讲解文明条例中的不文明行为,鼓励社区群众自觉遵守文明条例,并带动家人、朋友一起遵守文明条例。
通过此次活动,市民们进一步了解了文明条例的具体知识,提高了市民遵守文明的自觉性,同时对提高市民的文明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撰稿人:刘本秀 核稿人:张晓东 审核人: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