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参加全省普查准备会议,向县区传达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 ②市政府发文成立机构,督促县区发文成立机构 ③落实普查集中办公地点、人员,落实普查经费 ④印发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 ⑤参加省试点 ⑥开展市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专项试点工作、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县级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行政区划划分和普查区绘图工作 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收集部门人口信息资料、协助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搜集人口信息资料通知,进一步做好人普经费保障工作,开展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督导,参加国家综合业务培训视频会、省试点总结会议 ⑧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督导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划绘图工作,组织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软件视频培训,召开全市人口普查试点总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