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参加全省普查准备会议,向县区传达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 ②市政府发文成立机构,督促县区发文成立机构 ③落实普查集中办公地点、人员,落实普查经费 ④印发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 ⑤参加省试点 ⑥开展市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专项试点工作、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县级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行政区划划分和普查区绘图工作 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收集部门人口信息资料、协助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搜集人口信息资料通知,进一步做好人普经费保障工作,开展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督导,参加国家综合业务培训视频会、省试点总结会议 ⑧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工作,组织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督导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划绘图工作,组织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软件视频培训,召开全市人口普查试点总结会议 ⑨完成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划绘图自查工作,起草转发与有关部门推进人口普查的通知,部署安排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制证工作, 印发《临沂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参加户口整顿资料数据处理系统培训会议,举行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建立部门人口普查定期通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