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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统计局“四项措施”确保疫情期间CPI调查工作稳步开展
2020-03-04   审核人: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CPI调查工作稳步开展。

一、提高疫情防控意识。疫情期间,及时通过QQ、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引导全体采价员科学应对疫情。要求所有采价员市场采集价格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远离人群聚集区域,采价时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在调查网点的停留时间,事后做好消毒等防护工作,在确保采价员安全的前提下,准确完成采价任务。

二、拓展价格调查方式。针对各类餐饮娱乐场所、街面店铺和大型商场停业的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及时调整采价方式。通过线下实地采价与邻近超市趋势比价等方式,加大对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服务价格的监测,特别是其中的猪肉、鸡蛋、蔬菜、旅游住宿、景点门票、旅行社收费等分类价格的监测。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价笔数不少,数据质量不降,报送时间不延。

三、狠抓源头数据质量。专业人员通过CPI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的追踪浏览模式,查看调查员数据上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利用上报数据审核功能进行价格超限审核,对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商品及时与采价员、调查点联络人进行反馈核实,分析查找原因,上报采价说明,做好源头数据审核工作。

四、分析掌握变动趋势。搜集调查了解相关商品,特别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口罩、75%酒精等的供货渠道、供应销售库存情况、价格变动等相关信息,做好相关商品趋势性分析和预测,以使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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