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中心各科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文件精神,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
现将《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和《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标准申报操作流程(个人所得税APP)》附上,请各位纳税人务必于6月30日前认真对照操作细则抓好落实。如对填报内容或者操作步骤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加以解决。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8313808
附件1: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标准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2: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及解读
临沂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