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
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统办字〔2023〕32号
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统计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跟踪培养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聚焦新入职人员前三年成长成才的关键期,针对岗位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健全适应新入职人员特点的培养锻炼机制,着力提升新入职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打造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的有效路径。
强基铸魂。入职后第一年,围绕融入新集体、适应新岗位,突出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纪法规矩、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养教育,帮助新入职干部迅速转换角色、适应岗位,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
提质赋能。入职后第二年,围绕统计各专业各领域政策法规、制度指标体系等,突出加强业务素质、实践技能、优良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不断增强“扎实的数据生产能力、科学的审核评估能力、精准的分析解读能力、高效的执法检查能力”,进一步筑牢成长根基。
培优育强。入职后第三年,围绕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通识教育、新知识新技能、基层历练提升等,突出加强担当精神、创新能力、攻坚本领等方面的实践历练,进一步强化斗争精神、斗争能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政治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跟踪培养全过程。统筹用好各类教育资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爱国主义、廉洁勤政、保密安全等专题教育,引导新入职人员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品格、传承红色基因、涵养为政之德、严守纪法规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每三年至少举办一期理论学习培训班,确保新入职人员三年内参加理论学习专题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2.做实入职培训。针对新入职人员特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集中培训,安排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处级干部、业务骨干上讲台授课,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训练,将集体宪法宣誓作为入职培训的重要环节。(牵头处室:人事处)
3.加强“导师帮带”。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实施导师制开展年轻干部结对培养工作方案(试行)》,新入职人员所在处室(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导师,进行“一对一”结对培养,引导其尽快熟悉业务、增长才干。帮带导师每季度对新入职人员表现情况作出评价,作为其试用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帮带成效作为导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表现突出的优秀导师,在年度考核、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4.建立健全成长培养档案。结合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一人一档”建立新入职人员成长培养档案,动态记录三年跟踪培养期内的学习培训、工作历练、实践锻炼、成长感悟等情况。成长培养档案由新入职人员本人负责记录,导师和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对新入职人员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作出评价,人事处定期了解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下步成长方向。(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5.搭建各类实践历练平台。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后,统筹考虑其个人专业特长与短板弱项、发展潜力、岗位需求等因素,有计划地安排其到国家统计局学习锻炼,到基层统计机构历练,参与统计督察、普查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专项工作,三年累计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6.精准开展专业化培训。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举办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统计制度方法、指标体系、监测分析、统计法治等内容开展专业培训;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通识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统计、会计、经济等知识学习培训;加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开展比武练兵活动,定期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不断提高专业水准,提升专业能力。(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7.畅通成长交流渠道。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积极搭建新入职人员成长交流平台,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论坛”等,开设成长专栏,定期举办交流展示、“比学晾晒”等活动,畅通新入职人员学习交流渠道。有序推进新入职人员内部轮岗,原则上至少3年轮换一次业务岗位,5年内熟悉处内各项业务工作。(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8.强化严管与厚爱。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二级总监)、总师与新入职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新入职人员各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每年围绕年轻干部如何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如何加强自我管理监督等方面对新入职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对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统计法》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等提出要求,提高新入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做好风险防控等工作。(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9.加强考核激励。跟踪培养期满后,人事处会同新入职人员所在处室(单位),结合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开展培养期满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一般”以下等次的,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开展针对性教育提升;对“优秀”等次的,在推荐参加国家以及省级重点工作、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工作是加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确保统计事业薪火相传的重要保障,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紧贴工作实际、立足长远发展,将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工作作融入到整体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协调配合,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人事处要认真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定期评价工作,推动新入职人员跟踪培养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干部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立足新入职人员实际,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补足短板不足,将新入职干部尽快培养为适应岗位需要、堪当工作重任的统计人才。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跟踪培养登记、反馈、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强新入职人员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注重统筹协调,加强调度指导,及时跟踪成果成效,定期调度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效果。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相关工作情况纳入省统计局年度考核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