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正确指导下,临沂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作为年度学习重点,持续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会前学法,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等活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强化精准普法宣传。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党校”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协助市委党校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读本》并纳入新修改《统计法》内容;联合市委党校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全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14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统用统能力。三是提升法治专业能力。举办宪法统计法宣传暨法治培训视频讲座,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领导专题授课,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分会场”形式覆盖市县两级统计系统400余人,全面强化统计法治思维。组织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及资格模拟考试,2025年全市21人通过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72.4%,居全省前列,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筑牢决策风险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选派人员积极参加市直部门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直观感受案件调查取证、法庭辩论、法律适用等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构建专业抽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专业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结合省派“双随机”任务开展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修订《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明确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发布等各环节质量责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指导和监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纠正不规范填报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治保障效能。一是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坚决杜绝非法统计调查行为。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常规统计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任务,依法保障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统计监测服务。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依法开展重大战略实施统计监测,撰写监测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统计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统计数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修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合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待增强。面向不同对象的分众化、差异化普法不够精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普法的探索不够深入,部分原因在于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规律研究不够,创新意识和方法有待提升。二是基层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区县统计机构专职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大,执法装备和信息化手段相对落后,影响了执法效能,其根源在于基层统计力量与繁重的执法监管任务不匹配,专业化、稳定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尚不健全。三是统计执法与专业业务融合的紧密度需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有时与日常数据质量管控、专业核查衔接不够顺畅,全过程协同监督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主要原因在于跨专业、跨层级的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体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在全局大会上多次强调严守统计法律底线,要求全体干部筑牢依法统计思想防线。三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要规划、重大改革、大额资金使用及统计执法重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对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统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一是开展精准化普法。定制差异化普法内容,针对新纳统企业开展“一对一”普法指导。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选取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编制警示手册,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发挥案例震慑作用,增强依法统计自觉性。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管。一是提升执法专业能力。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授课,重点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案卷制作等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骨干力量。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交叉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机制,扩大执法覆盖面。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完善制度机制,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健全统计法治制度体系。结合新修改的统计法及上级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质量管控等制度,形成覆盖全流程的制度体系。二是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细化统计信用评价指标,明确评价标准和流程。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提高统计信用监管效能。
(四)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提升保障能力。强化法治思维培养,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培训必修内容,通过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调查、数据审核、监测分析等工作,将法治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全流程,提升法治对统计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