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转发给你们,结合《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根据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界定的基层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基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四)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路径
临沂市统计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的用户名:临沂市统计局。
县区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统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统计局。
市直申报人员申报路径: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临沂市统计局。
三、审核要求
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并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确保提报的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内容真实可靠,程序合规。
四、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网上申报结束后,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 纸型,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文件袋内。
报送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332室。
联系电话:0539-8727362
附件:《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告》
临沂市统计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