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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3-03   审核人:

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临沂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执法检查为手段,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一次办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抓好统筹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统计督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统计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迎接上级统计督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基层基建设、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目标、细化标准、提出措施,全面纠正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做法,全面规范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流程,全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提升统计工作的基础水平和科学性。根据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临沂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市统计系统的权责事项认领和发布工作。9月中旬,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面临形势,压紧压实各级统计机构专项整治责任。

(二)突出规范建设,增强治理能力。联合市纪委和市信访局印发《临沂市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纠正。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梳理17项事项及实施清单,上传17份办事指南。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修订规范相关文件,制定“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出台《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市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统计人员责任。9月底,省统计局务虚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在征求各相关科室意见后,迅速印发《临沂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失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统字〔2019〕44号),逐条细化工作安排,全面梳理34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以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向县区党政领导干部送法普法活动。为全市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和相关部门征订《统计督察工作规定》辅导读本四百余册。将中央下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督察工作规定等纳入市委、市政府学习日程。市局各专业科室把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分阶段、分层次开展了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市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县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和企业发放明白纸、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市统计局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级文件要求和统计工作实际需求,自主编印了1000多份《统计法治工作培训资料》,涵盖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规范办法、部分统计专业执法检查要点和统计执法相关文书等四个方面内容,发至各县区统计局和市局各科室,方便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

(四)强化执法检查,筑牢防惩底线。2019年以来,市统计局采取县级自查和省、市两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服务业以及贸易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摸排规模和限额以上企业数据质量情况,清除风险隐患,做实本期数据。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补录完善市局9名持证人员相关信息,组织11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9月份,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和临沂市委、市政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做实”的工作要求,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月”活动的通知》,对检查范围及对象、检查专业及内容、检查时间及方法、检查组组成人员等进行了明确。10月中旬,邀请省统计局对全市三百余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要求,组织全市持有国家执法证件人员,对12家企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数据质量,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底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9年临沂统计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支持配合度不够。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部分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能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瞒报、漏报、迟报、虚报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各级统计执法机构专职人员少,一些县区甚至没有专职执法人员;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法律知识、统计方法制度、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影响办案速度和质量。三是执法检查力度偏弱。部分县区统计机构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少、次数少,检查不够严格,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的多、处罚的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市统计局将继续加强依法统计,围绕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为完善统计体制、顺利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开展各项常规执法检查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省统计局指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已经调查核实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严重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责任人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公开给予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问题。

二是强化统计宣传。充分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主题党日活动、“第一书记”送温暖等时机,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坚持以案释法,选取有代表性的统计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提高执法震慑力。

三是强化执法约束。督导县区充实县区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多部门协同举报和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督查和办案能力。紧盯数据质量核查时机,抓好常态化“双随机”管理,努力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追责制,坚决查处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屡次迟报等行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临沂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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