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市级各新闻媒体:
根据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普办字〔2020〕1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临政发〔2020〕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临沂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