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中心各科室: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积极发动组织,并率先报名参加献血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充分组织发动。请各科室组织发动科室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献血年龄段为18—55周岁。
2、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践行沂蒙精神 守护生命健康”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3、活动时间和地点。根据各科室报名情况,拟于下周(7月中旬,具体时间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组织干部职工到市中心血站二楼献血大厅开展献血。
请各科室以科室为单位于7月13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把参加献血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王彦柱。
市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献血前注意事项
1. 献血前两餐饮食要清淡,如稀饭、馒头、蔬菜等。
2. 献血前不要饮酒,也不要空腹献血,妇女月经期不宜献血。
3. 献血前4 小时内适量多饮水。
4. 献血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献血后注意事项
1. 献血后按压针眼5~10 分钟。
2. 穿刺点保持清洁干燥,辅料应保留至少4 小时。
3. 献血后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
4. 献血后24 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5. 如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可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献血后有明显不适,请及时与血站联系。